教育背景:中山大学经济法专业学士,中山大学经济法硕士。
业务领域:擅长于企业股权并购及重组建;会计及税务咨询与策划;知识产权诉讼及非诉讼;合同法律。
专业经验:
曾代理多家公司的知识产权诉讼,包括富士康公司、广州天赐公司等等;曾为多家企业包括中国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等提供股权转让、合并、重组方面的法律服务;担任多家大型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包括中油碧辟石油有限公司、广东南油对外服务有限公司等国有或外资公司,为企事业单位处理包括合同及劳动法方面的法律问题。曾代理多宗涉及征地、建筑及房地产诉讼事务,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处理资产并购方面具有丰富的经营,曾经受托参与处理中石油收购珠海某石油公司、无锡市某化学有限公司、某石油公司的股权事宜,对中石油收购位于广州、汕头、揭阳、兴宁、中山等地的油站进行尽职调查并出具法律意见,参与中油BP公司与广东清连某有限公司、广州市某公司的诉讼。
其中办理的广州天赐公司与安徽纽曼公司、华某、刘某等侵害技术秘密案件是最高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作出的最高法首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判决,入选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庭2020年十件典型案例,同时被广东省知识经济发展促进会、广州市律师协会评为岭南知识产权诉讼优秀案例,并被广东知识产权保护协会评为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获奖荣誉:
1、广州市律师协会职业20年贡献奖;
2、广州市律师协会2020年度“优秀专业委员会委员”;
3、2018、2020年度岭南知识产权诉讼优秀案例;
4、2018、2020年度广东知识产权保护协会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5、广州市律师协会2020年度“业务成果奖”;
6、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2020年十大典型案例。
发表的专业论文、著作:
1、知识产权权利冲突中的几个问题——《中华商标》2005年第11期;
2、美国宪法的司法化过程探讨——《中共珠海市委党校珠海市行政学院校报》2005年第6期;
3、市场开办者是否需要对市场的经营者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人民之声》201205期【出版物号:CN44-1331/D】;
4、“委托加工贸易”不能成为商标侵权的工具——《人民之声》201202期【出版物号:CN44-1331/D】;
5、居间人促使买卖合同签订后就可以收取全部的中介费用吗——《人民之声》201302/03期【出版物号:CN44-1331/D】;
6、刑事追缴款项不能适用公告送达的方式——《人民之声》201306期【出版物号:CN44-1331/D】;
7、形式合法 目的违法 合同注定无效——《人民之声》201307期【出版物号:CN44-1331/D】;
8、市场的开办者是否需要对商铺经营者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知·行 广州律师案例精选》【刊号:ISBN978-7-5093-3651-1】;
9、以快播案为例谈电子数据的审——《岭南知识产权律师知行集》【刊号:ISBN978-7-5216-1040-6】;
10、互联网市场背景下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规定的适用——《岭南知识产权律师知行集》【刊号:ISBN978-7-5216-1040-6】;
11、惩罚性赔偿在案中的适用——《岭南知识产权诉讼典型案例辩与析》【刊号:ISBN978-7-5543-1163-9】;
12、惩罚性赔偿在案中的适用——《广州律师业务成果奖优秀案例汇编》【刊号:ISBN978-7-5216-27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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