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背景:
1980年入读广东医学院医疗系,获医学学士学位,1985年成为广东韶关市第一人民医院外科医生,1988年就读中山医科大学人体解剖学硕士研究生,获医学硕士学位。
工作经历:
1991年起,先后担任多家医药及医疗单位的负责人,1999年到澳大利亚学习,2002年回国,一直在律师事务所工作至今。现任广东踔厉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
业务领域:
行政诉讼、医疗纠纷。
专业经验:
医药卫生常年法律顾问单位主要包括:广东省卫生厅,广东省政府药品采购服务中心,广东省皮肤性病防治中心,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广东省残疾人康复协会,肇庆市医学会,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亿仁控股有限公司及下属广东四家医疗机构,韶关市妇幼保健院,茂名市中医院、肇庆市高要人民医院,东莞市计生局,广东医学院生殖医学中心(东莞)。
典型案件主要包括:中山三院齐齐哈二药事件行政处理,中山大学某股份有限公司医疗项目,广东省人民医院熊某等医疗纠纷的行政处理及诉讼,广东省卫生厅以及广州市卫生局、花都区卫生局对钟某等医师资格事件的处理及诉讼,某著名艺术家医疗纠纷巨额赔偿,某医院双胞胎重大医疗纠纷处理及诉讼,某医院脑瘫一审、二审、再审系列重大案件,东莞某巨额医疗纠纷案件,东莞某计划生育重大诉讼案件,省政府药品采购中心挂网法律问题处理,东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局、虎门镇人民政府医事法律项目,海珠区某医院设置许可纠纷,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医学康复立法草案建议,参与广州某医院改制项目,参与粤西某医院改制项目。
为了熟悉了解卫生行业的工作特点,有利更好的开展卫生法律工作服务,还应邀参加广东省卫生厅的卫生监督会议、医政工作会议,参加广东省医院管理协会组织的医院管理、医疗纠纷等会议,参加了南方医院等质量管理调研,参加了广州社区卫生建设、珠海农村计生、卫生、残疾三位一体模式的调研,应邀以唯一的法律专家身份到北京参加卫生部、教育部、中残联的国家康复立法启动项目,文章《关于残疾人康复立法的几点建议》被会议选发于《中国残疾人》。并率先提出医院法律保障体系(LPS)的概念,文章《基于医院战略管理的法律保障体系(LPS)框架》发表于《现代医院》;并倡导医学会是医疗行为鉴定的唯一机构,文章《论医学会是医疗行为鉴定的唯一合法机构》近日将发表于《中国医院杂志》。
社会兼职:
韶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现代医院》编委,广东九三学社社员。
行业兼职:
广东省及广州市律协医疗专业委员会委员。
联系方式:
电话:020-83276931、13926071886
邮箱:su12326@163.com